联邦制的云有助于治理
“公用云提供商正在谨慎地接近联邦制的概念,”加州大学计算机系教授Rich Wolski说。他也是开源云计算项目Eucalyptus的负责人。“在公用云之间,目前还几乎没有什么联邦制,但我们已开始看到有了一些关于‘资源跨云联邦’进行分配的讨论。”
Wolski强调指出,当云计算市场遭遇到无数有关联邦制的问题时,服务提供商和他们的企业客户就需要建立一种跨越多层的协议来统一身份认证管理、服务等级管理、存储管理和其他关键性的管理层面。
迄今为止,在企业的SOA环境和公用云服务之间还很少有或干脆没有策略上的联邦制。按照Thomson Reuters的体系架构与业务系统架构副总裁Christopher Crowhurst的说法,选择了公用云服务的企业,实际上处于相当大的风险之中。
“这样的企业把自己的基础设施和应用放在别人的云中运行时,服务商的性能就将成为企业的致命伤。”Crowhurst说。“在这种环境中,公用云服务商很少有责任会去协调自己的计划宕机时间与其客户们的应用运行需求。因此,把企业的应用建立在依赖公用云所提供的服务之上,又没有签订有关其API 的稳定性或可用性优先的协议,那将是很危险的。”即便公用云的API没出现问题,“但这些接口一旦发生变化也不会及时通知你。”Crowhurst说。
Crowhurst劝告企业的IT部门应将很多治理特性写入与公用云服务商的合同中。最低限度,这些合同也应包含这样一些条款,例如,公用云服务商必须将其宕机时间、服务变更、新服务展示、版本退化和API修改等信息告知客户。
SOA治理的一条关键性原则是,分布式应用环境应当是与平台无关的,其治理基础设施也应如此。在纯粹的SOA环境中,外部的API应与其底层平台无关。
然而,当企业进入云计算市场时,通常总是会违背这一原则,只去依赖单一的公用云服务商。而后者的大多数服务都有着专利的API、研发工具、虚拟化层和治理特色。尽管有不少云服务也能够与开放的SOA以及Web 2.0的标准有某种程度的吻合。很多专利的公用云之间的互操作性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而要跨越这些不同的公用和私用云去治理服务的工具也才刚刚开始出现。
“为了让这些跨云的服务在设计上具有可移植性,公用云服务商应当对其虚拟化服务执行开放的行业标准。”虚拟化工具厂商rPath的创始人兼首席战略官Billy Marshall说。“如果能定义服务遵从开放的虚拟化格式,那我们就能使服务的治理与平台无关。”
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规范就是开放虚拟化格式(OVF),这是分布式管理任务组(DMTF)提出的一个标准草案,这一标准为在虚拟机(VM)中运行的软件的包装和分布定义了一种可扩展格式。rPath负责工程设计的副总裁Brett Adam说,这是为VM跨越多个云的可移植性制定的一个关键性的规范,但它到目前为止仍处于1.0版,还不能为VM“镜像”提供支持其复杂生命周期治理所需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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