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媒体分发技术在保证IPTV业务的服务质量上具有相当关键的作用。CDN(内容分发网络)技术在Web业务上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但与传统的Web业务不同,IPTV需要分发的内容是数据量相当大的视频数据,采用传统的CDN技术不能完全满足IPTV业务的需要。本文介绍应用于IPTV视频流分发的代理缓存技术。
1、概述
自有电视业务以来,人们便不满足于仅被动地接收电视节目。用户一直希望能够按自己的意愿获得所喜爱的电视节目。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20世纪80年代,人们希望使用MTV;20世纪90年代人们希望使用视频点播业务;近几年,人们希望使用Internet协议电视(IPTV)业务。事实上目前所谈的IPTV在某种意义上讲是20世纪90年代视频点播业务(VOD)的一种继续。
VOD出现之初。人们希望能够针对大众喜爱的电视节目内容提供时移电视,这样人们就可以在家里非常舒服地在方便的时候观看电影或电视节目。基本的思想是将内容存储在存储器中同时发展分发网络提供接入并投递这些视频内容。最初业务的推动者来自广播电视业务提供者和电影制片者。但遗憾的是由于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当时期望的承载网络是基于ATM技术的宽带ISDN)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费用相对于VOD业务的需求显得太高了一些。这样VOD在一段时间内发展缓慢,除了在一些局域网络上开放了一些VOD业务外,大多数的VOD停留在研究和试验层面。同时Web业务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使用Web业务获得文本信息的喜悦。
随着数字摄像机的出现、存储系统能力的增强、网络传输带宽的增加以及移动电话终端能力的增强,对网络视频信息的传输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与20世纪90年代的VOD的不同点在于网络视频的承载网络是IP网络,而用户的显示终端也扩展到包括电视终端、计算机、移动手机等。提供视频的方式也由广播电视的纯“推”的方式扩展到包括原有电视的“推”方式和VOD的“拉”方式。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获取节目信息。也就是说IPTV将以类似于Web业务向用户提供文本信息一样向用户提供视频信息。
虽然IPTV主要是向用户提供视频信息,但由于IPTV业务的业务形式和用户终端种类的增加,使得业务提供者不能仅采用单一的信息源同时向数量众多、终端能力各异的用户提供业务。本文将介绍IPTV业务中进行视频内容分发的一种技术——代理缓存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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