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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软件服务运营商时代,面对最终用户的不是软件提供商,而是软件服务运营商。软件基础架构提供商和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作为服务)将会成软件服务运营商的提供商。前者为软件服务运营商提供软件的基础设施。例如,软件服务运营商所需要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信息安全系统、系统管理软件等都需要软件基础架构提供商来提供。后者为软件服务运营商提供用户所需要的各种服务。例如,他们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各种服务。软件分包商是新产业链中最下游的角色。他们为软件基础架构提供商或SaaS提供商提供软件外包的承接服务。例如,帮他们做软件编码、软件测试,甚至某一种服务的研发。
从这个产业链的变化可以看出,软件服务运营商出现之后,并不意味着传统软件公司将消失。在新的产业环境中,传统软件公司,尤其是应用软件公司,将有三种出路,一种是向SaaS提供商转型,为软件服务运营商提供服务;另一种则是转型做软件分包商;最后一种就是自己做软件服务运营商。而传统的软件基础架构提供商仍然会存在,但只会剩下三个左右的软件巨头。他们的变化则是要在技术上和商业模式上作出相应的改变。
除了应用模式之外,软件服务运营商和软件提供商的另一个重要不同点就是,商业模式不一样。
长期以来,市场上最常见的软件销售模式是永久性许可证,用户可以一次付款、终身使用。这种许可证通常不包括软件的升级、维护等服务,用户需另外签署协议,交付费用获取相关服务。永久性许可证具体的销售方式,还会根据市场需求、竞争关系的变化表现出多种形式,如按服务器数量授权、按CPU数量授权、按客户端数量收费等等,有些通用软件还会采取打包的形式来销售,如在客户端数量较少的情况下,以5~10个端口为一个销售单位打包销售。
这种传统软件的许可证模式最大的问题在于,它太复杂,客户很难真正理解,也很容易让用户陷入厂商所设的陷井之中。而软件服务运营商则采用按需付费(pay as you go)的许可证方式。通过网络,软件资源像自来水和电一样,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启用相关的应用软件,而后向运营商交相应的费用。这是软件交付模式变成服务之后,商业模式最重要的创新。这种模式会给用户带来极大的好处,也可以让用户真正享受到“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