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11月28日报道:
大事回顾
2007年3月1日 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互不侵犯"协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合作协议》)正式生效。
2007年10月中旬 南方网通21省市负责人在广州召开会议,明确2008年不再同中国电信续签《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并部署了明年在南方21省市业务的拓展。
评论观点:
北京日报:《电信网通继续跨界争抢客户 停火协议百日成空文》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两大固网运营商在今年3月才刚刚生效的一份"互不侵犯"协议,截至周末刚好度过整整100天。尽管这份协议曾因有可能导致"南北分治寡头垄断"的局面,而在消费者中引发强烈争议和不满,但由于两家运营商从未停止在对方地盘内争抢用户的举动,这份以防止恶性竞争为名义的"停火协议"早已沦为一纸空文。另外,尽管"停火协议"的限制已经被两家运营商打破,但陈金桥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固网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出现恶化。他分析说,电信在北方市场和网通在南方市场的促销举措很大程度上已不再是直接争抢对方的现有用户,而是通过发展新的固网业务,从而扩大固网市场的整体规模,反而具有良性竞争的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