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会章程

一、组织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的名称:数据中心产业园资源促进会,以下简称为“促进会”。

二、目标

促进会的目标搭建数据中心产业园(政府)与数据中心服务商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为数据中心服务商解读各地产业园的招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建立资源协同平台汇聚全国各个数据中心产业园的各方服务资源信息,为数据中心服务商和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源和政策的支持。

三、服务范围

促进会将重点关注数据中心产业园与数据中心服务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通过以下形式提供服务:

1.建立全国数据中心产业园资源协同平台,其中包括产业园的资源、招商政策和供需信息对接等内容;

2.发布全国数据中心产业园资源指数,更好的为数据中心服务商选址做好咨询服务;

3.组织与对接数据中心产业园的项目研讨与项目投资洽谈;

4.宣传与解读数据中心产业园的法律法规、技术与相关业务知识;

5.组织与开展中国数据中心产业园与国际数据中心产业园交流与合作的各项活动。

四、会员资格

促进会对于国内数据中心产业园和数据中心服务商的企业和组织开放。企业和组织应向促进会会提交正式申请,通过理事会或秘书处审核后获取会员资格。

五、会员类别

促进会会员分为三类:理事长、理事会员和普通会员。普通会员通过在促进会进行注册并通过秘书处审核通过产生;理事会员由其他理事会员推荐,经由促进会理事会审核产生;理事长成员由全体理事会员投票选举产生。

六、组织形式

促进会的组织形式为理事会会长,副理事长职务。促进会秘书处是促进会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三家数据中心产业园的发起单位作为首届促进会的联席理事长单位,促进会秘书长由中国IDC圈担任,为促进会全体会员提供服务。

七、会员权利

(一)普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由促进会所举办的活动的权利;

2.使用和提供产业园资源协同平台和信息的权利;

3.提名理事会员的权利。

(二)理事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拥有普通会员相同的权利;

2.推荐其他理事会员的权利;

3.投票选举理事会长的权利。

八、会员义务

(一)全体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促进会的章程,执行本促进会的决议;

2.维护本促进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促进会交办的工作

九、促进会的资费

为了保证促进会的正常运转,促进会会将如下方式管理收入:会员费、赞助费、政府补贴、会议和项目咨询。